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长沙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国内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营改增试点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 40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来源:  湖南日报 长沙房掌柜  2016-03-30 08:54:44
[摘要]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省税务部门今天对外发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等,共计40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

    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省税务部门今天对外发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等,共计40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这40个项目,包括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等。此次政策特别规定,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仍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针对纳税人广泛关注的“营改增试点过渡期间,特别是营改增试点前发生的纳税业务如何处理”问题,省地税局作如下解答: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分享到:
责任编辑:李嘉敏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房地产收并购明显增多 百亿房企数量同比少了近一半
  2. 2多家房企半月内发短债拟募资44亿元 资金压力依然严峻
  3. 3特殊机会投资风口已来? 远洋资本再设6亿美元私募基金
  4. 4金地2021年利润总额下降21% 归母净利润94.6亿元
  5. 5加速风险出清 多家银行抛出房地产并购融资计划
  6. 6大悦城获100亿并购贷额度 并购资金“拿来易、用出难”?
  7. 7绿地控股选举张玉良为第十届董事长
  8. 8央行:2022年我国宏观杠杆率将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9. 91月65城新房线上均价微跌 二手房挂牌均价微涨
  10. 10终究成了“小碧桂园”? 中梁把上市途中的物业公司卖了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