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长沙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长沙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住建部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东”转租需房主书面同意

来源:长沙晚报  周斌 长沙房掌柜  2017-05-24 09:45:46
[摘要]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租人应当按月支付租金;对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承租人按月支付租金,出租方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暴力驱赶承租人,地方政府应定期发布本地租金水平信息……日前,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维护承租人利益是其中重点内容。

  无约定的应当按月支付租金

  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租人应当按月支付租金;对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同时,还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以引导当事人合理确定租金价格。“这对我们这些租房户来说,确实是福音。”在长沙某广告公司上班的向光亮告诉记者,以前房东要求按半年期缴房租,如果能改成按月缴,将轻松许多。

  征求意见稿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对于当事人签订三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的,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要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三年。

  转租住房须房主书面同意

  征求意见稿规定,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住房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可以进入的,出租人要按照约定提前通知承租人。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

  租赁住房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签订15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住房租赁备案,相关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在规范租赁行为方面,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标准,并明确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在保障承租户利益的同时,征求意见稿也有多项措施保障出租户的权益,如针对“二房东”转租他人住房违规经营等市场乱象,征求意见稿规定,转租住房应当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分享到:
责任编辑:李嘉敏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房地产收并购明显增多 百亿房企数量同比少了近一半
  2. 2多家房企半月内发短债拟募资44亿元 资金压力依然严峻
  3. 3特殊机会投资风口已来? 远洋资本再设6亿美元私募基金
  4. 4金地2021年利润总额下降21% 归母净利润94.6亿元
  5. 5加速风险出清 多家银行抛出房地产并购融资计划
  6. 6大悦城获100亿并购贷额度 并购资金“拿来易、用出难”?
  7. 7绿地控股选举张玉良为第十届董事长
  8. 8央行:2022年我国宏观杠杆率将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9. 91月65城新房线上均价微跌 二手房挂牌均价微涨
  10. 10终究成了“小碧桂园”? 中梁把上市途中的物业公司卖了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