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长沙公布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的第二批发放名单,供职于长沙中民筑友科技集团的建材专家周全成为首位入围补贴名单的“博士后”。
从事建筑材料研发的周全成为了首位获取人才新政补贴的“博士后”。图片由星辰全媒体记者 王闻扬摄
周全于2013年底从南京工业大学毕业,并获得了材料工学博士的学位。身为长沙人的他选择回到家乡工作,于2015年2月进入当时的中民筑友有限公司材料研究所担任副所长,从事技术研发工作。2017年7月14日,周全成为了中民筑友与湖南大学合作建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的首位进站博士后。9月初,周全便接到长沙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人打来的电话,说他的条件符合长沙人才新政要求,可以享受市委、市政府面向人才的政策福利,请他尽快申办。原来,根据2017年8月18日新颁布的《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对2017年6月21日起新进入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可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这笔补贴着实减轻了我们的一些生活压力,但最主要的还是让我感受到了政府对于科研人员的关心和支持,这激励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以便做出更大的成就。”周全感慨道。而中民筑友科技集团的首席技术官俞大有也对星辰全媒体记者坦言,自人才新政实施以来,已有多名外地人才前来加盟。据了解,在名单公示后,长沙市人社局将分两次向周全发放总计为10万元的生活补贴,每一次发放5万元。
据悉,除了向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人员提供生活补贴,新政还规定,对长沙市域内自2017年6月21日起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可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支持。长沙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赵毓雯表示,目前在长沙市域内还有108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与其合作成立新的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也可获得新政支持。“毕竟,长沙市实施人才新政的目的就是希望吸引更多人才前来创新创业,同时也要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赵毓雯说。
附:
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分单位科研项目资助和个人生活补贴两种,由市人社局常年受理申报。
第二章 资助对象及标准
第三条 项目资助:对长沙市域内,2017年6月21日起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支持。
第四条 生活补贴:对2017年6月21日起新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五条 项目资助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填报《长沙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审批表》(见附表1),并提交以下资料:批准设站文件的复印件;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办公场地和生产厂房等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近一年内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二)审定。市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会同市财政局对初审合格的对象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三)公示。将拟资助对象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按7:3比例分两年拨付至单位账户。
第六条 生活补贴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对象填报《长沙市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申报审批表》(见附表2),并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进站通知的复印件;开题报告;与设站单位、合作高校签订的三方协议的复印件;与设站单位签订的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复印件;近一年内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二)审定。市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三)公示。将拟补贴人员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按5:5比例分两年拨付至个人账户。
第四章 附 则
第七条 博士后科研人员已申报本办法生活补贴的,不同时享受《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试行)》中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第八条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支持经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造假单位及个人,不再享受长沙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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