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调整内容,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继续缴存且原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方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与此同时,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且未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继续缴存,一律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不再区分本地、外地户籍情况。
相关新闻:
日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为深入推进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虚假资料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中介费等现象,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请市民积极提供相关线索,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不法行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战。举报电话是84886819(中心执法大队),电子邮箱为gjjzfdd@csgjj.com.cn,中心对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维护举报人人身安全。
(房掌柜整理来源自红网、潇湘晨报)
2022-02-17 10:38
2022-02-17 10:35
2022-02-17 10:31
2022-02-17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