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北上广深之外的城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于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通知要求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另作规定,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经过长沙地税系统的积极努力,截至3月21日下午5时,长沙市局直属局、各区县(市)局已全面顺利完成基础信息移交工作。全市共移交营业税纳税户基础信息78369户,按经济性质分类,单位纳税人51588户,个体纳税人26781户。
2022-02-1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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