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经纪人称,由于开发商受政府调控措施限制,销售价格最高不能超过备案价,所以开发商利用中介机构作为“白手套”,避免受到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中介机构一般可获得2万元“辛苦费”。
但“神盘”售楼处销售主管否认了中介机构为开发商套利的说法。他说,“号头费”与开发商无关,售楼处专门对此进行了客户提示。针对为何在楼盘售楼处买不到房、通过第三方加“号头费”就能买到房的质疑,该销售主管说,因为马上要开盘的房源早在开盘之前就已经被客户全部预订了,所以这批房源客户无法在售楼处买到。
记者调查发现,关于“号头费”的举报也时有出现。合肥市物价局去年底接到了蜀山区求实领势学府多名业主的举报。业主举报称,求实领势学府房源销售过程中收取了购房合同之外的20万-35万元不等的“号头费”。
物价部门与房产部门对此联合调查,但是由于举报人无法提供有效凭据,难以对开发商进行处罚,只能对开发商进行约谈。在监管部门压力下,开发商给业主提供小区车位,并将之前的“号头费”作为车位费用,举报的业主这才撤回申诉。
一名姓黄的购房者说,他为了在求实领势学府买房,房价之外缴纳了27万元“号头费”,他后来发现小区内很多业主也都交了“号头费”。“开发商非常狡猾,收取‘号头费’不接受银行转账、不开具收据,我当天去银行取了27万元现金,交给了开发商,才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监管部门多次接到举报却难以查处
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号头费”流向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如上所述经中介机构交给开发商;二是经中介机构交给可以从开发商处拿到房源的特定关系人,他们从开发商处获得房源,再转手加价,委托中介机构销售。
对此,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号头费”经由中介机构交给开发商,开发商将会面临偷税问题,属于刑事犯罪,性质严重。
合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强化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价格管理部门要及时查处“价外加价”等违反价格管理行为。记者采访时,物价部门认为,物价部门之前也接到一些“号头费”的举报,但都是属于个人行为,而且没有相关票据证明,难以处罚。
合肥市房产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房产部门多次接到过“号头费”的举报,但是每次均查无实据。如果存在收取“号头费”,这是价外加价问题,属于物价部门监管,房产部门将会积极配合查处。
代理过“号头费”诉讼案件的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迎五律师说,“号头费”难以查处的关键,是因为一些开发商逃避监管,通过第三者或者中介机构收取“号头费”,购房者难以获得有效证据,维权困难。
“‘号头费’如此普遍,已经成了众人皆知的潜规则。”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说,如果购房交易达成后,购房者就“号头费”提起维权诉讼,法院依法对此作出裁决,“号头费”需要退还,同时购房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所购房屋要还给开发商。在房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购房者损失反而更大,所以购房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意愿很低。
业内人士认为,在政府加强楼市调控措施的背景下,“号头费”是多方市场利益主体规避政府调控措施的合谋,建议尽早堵住漏洞,否则政府调控措施容易被悬置,无法实现预期效果。
2022-02-1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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