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称,将针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引入绩效评估。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绩效评估的结果,将作为人才持续获得相应支持、享受相关待遇的直接依据。对评估等次为“一等”的,在项目申报、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评估等次为“二等”的,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待遇;评估等次为“三等”的,停止拨付有关资金资助,注销人才绿卡,取消相关待遇。
同时,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以及高层次人才携带核心成果加入的企业,可相应获得奖励。据悉,高层次人才均须为2017年6月21日后在长沙市企业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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