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提出在全省开展公租房小区公共设施配套情况摸查和整治工作。
一般来说,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小区内的绿化情况、绿地建设。这里主要讲的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相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该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摸查的范围是相对独立运营管理的公租房小区,包括政府投资、企事业等单位自建、长期租赁三种类型的公租房小区。重点摸查公租房小区的基本情况和小区内部的社区服务、便民服务等公共设施配套情况,不包括独立设置的中小学、医院、公园、商场等城市公共设施配套情况。
据了解,摸查的设施类别主要涵盖管理服务类、文体活动类和卫生服务类、养老抚幼助残类、便民商业服务类、市政交通类等几大类,包括物业服务用房、文化活动室、室外健身器械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活垃圾收集点等设施。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在全面掌握公租房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和运维情况的基础上,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整治。符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要列入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优先进行整治;充分利用小区内空置房间或空地,通过微改造补齐小区公共设施配套的短板。
(文章整理自南方日报、搜狐焦点 )
2022-02-15 10:03
2022-02-15 09:59
2022-02-15 09:54
2022-02-15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