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2009年,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没多久就发现墙体渗水,和开发商多次协商未果,我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后组织了多次调解,终于在2012年5月和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由开发商在一个月内将我的房子维修好。时至今日,开发商仍未依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请问调解协议能申请强制执行吗?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李女士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答复:《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调解书和判决书、裁定书一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李女士的描述,她于2012年5月和开发商达成了调解协议,因此,李女士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起算日期为调解协议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2条的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在法院执行员接到李女士的申请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若开发商不按照执行通知履行维修房屋的义务,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其他人为李女士维修房屋,所涉费用由开发商最终承担。
2022-02-1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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