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观点1
假离婚可能涉嫌不同罪名刑事犯罪
对于“公公娶儿媳”案,当地法院分管行政庭的副院长吴启贤做出这样的解读:陈某和赖某结婚虽然看起来符合婚姻法以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但却可能构成诈骗罪从而被判处刑罚。他说,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虚构婚姻事实从而骗取拆迁补偿安置款等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此前也有类似的判例。
记者注意到,在以“钻法律漏洞”为目的的假婚姻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的问题上,法律界存在不同的争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戚连峰分析认为,主观目的会影响定性。在以骗取拆迁安置补偿款为目的的结婚中,首先结婚的意愿就是虚假的,一旦意图得以实现,当事人便会获得巨额的补偿。而诈骗罪的定义便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这种虚假婚姻骗取拆迁款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
为了避税而假离婚,也是一种虚构事实的欺骗性行为,但是却属于纳税方面的违法行为,不属于诈骗罪,却有可能构成逃税罪。
如果假离婚仅是为了规避高首付,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则不构成犯罪。但是,这种行为却有可能构成合同欺诈,会导致已经签订的贷款合同被撤销或无效。这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有风险的。
争论·观点2
利用规则漏洞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违法
但更多的法律界人士认为,对待类似事件中假婚姻的问题上,不应动辄刑事处罚,防范这种行为的发生应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为上策。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子中律师表示,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婚姻关系以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为准。在陈某一案中,陈某与赖某的一系列结婚、离婚行为,完全合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发证予以认可。在并没有法定事由,也未经法定程序认定无效的情况下,这种婚姻关系就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行为就毫无公信力可言。因此,从法律程序上看,陈某和赖某确实履行了婚姻登记的行为,因此构成诈骗罪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蔡子中律师同时表示,为应对国五条假离婚破税,虽从理论角度讲是涉嫌逃税,但真要追究的话却缺乏可操作性。“这既涉及对行为人主观动机、目的的确定,还涉及对行为人行为的掌控、追踪、证据搜集等等,这等于是要求国家机关对类似行为的每个人都要主动去怀疑,并监控行为人的每个行为步骤,这是缺乏可操作性的,也是‘有罪推定’的执法观念。”
蔡子中说,人们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选择“趋利避害”;而拆迁、商品房买卖等制度设计上的疏漏为这种行为的出现提供了可能性。实际上,“钻法律空子”、“利用规则漏洞”行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违法行为。因此,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仍应坚持刑事诉讼的“无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则。
蔡子中认为,防范这种行为的发生还是应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为上策,如对享受拆迁款人员的结婚、落户时间予以时间限定等。能以民事方式解决的问题,不应动辄上升到刑事处罚的高度。如对以不正当方式取得拆迁款的行为应首先考虑按合同法有关“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处理。
2022-02-1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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