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公告,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健全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的制度体系,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启动《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形成《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于7月21日前重点对多方主体权益保障、历史文化保护及活化利用、加大城市更新微改造支持力度、留用地统筹利用、有序开展城市更新搬迁安置、统筹住房保障等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征求意见稿》主要制度包括如下几个方面: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及活化利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供高质量的产业发展空间、强化多方主体权益保障、加大对城市更新微改造的支持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附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把历史文化保护放在首位
《征求意见稿》强调,在城市更新中,要始终把历史文化保护放在第一位,并促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对此,城市更新涉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应当按照已批准的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保护保留对象进行保护。
同时,在规划可承载条件下,对历史文化保护作出贡献的城市更新项目,可以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容积率奖励。
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广州鼓励其引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书店、非遗传承场所等功能,采取措施鼓励国有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此外,可以通过城市更新项目组合实施,解决历史文化遗产持续保护的资金问题,并强调应优先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活化利用。
鼓励以微改造项目为产业扩容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通过成片连片更新,完善区域配套,补强设施短板,优化设施标准,高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在实施时序上提出,应先行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并优先移交投入使用。
同时,鼓励整合利用微改造项目范围内以及周边可利用的空地、拆除违法建设腾空用地等空间资源,优先增加绿地、开敞空间、加装电梯和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用地、用房(含公房)增设公共服务设施。在规划可承载条件下,对超出规定提供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容积率奖励。
而在提供高质量的产业发展空间,《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精准配置空间资源,提供高质量产业发展空间。同时,通过城市更新促进产城融合,合理谋划产业发展与建设量占比。并且,鼓励微改造项目为城市发展提供产业空间,符合区域发展导向的,允许用地性质兼容、建筑使用功能转变。
加大对微改造的支持力度
具体而言,广州将以一系列创新措施,解决微改造项目挖潜空间难、审批许可难、资金筹集难等瓶颈问题。同时,通过项目组合实施解决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问题,应当优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和补齐民生短板。涉及用地以及建筑功能业态转换的,广州将通过制定正、负面清单进行管理。
此外,广州鼓励微改造项目实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展绿色化改造。
将争议纠纷解决方式纳入法治轨道
广州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过程中,将强化多方主体权益保障。
首先,《征求意见稿》提出,广州设立了权益保障专章,为村集体、村民、居民、利害关系人等权益作出细化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畅通意见表达渠道,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诉求。
同时提出,城市更新应通过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方式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引导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集体宿舍等租赁住房,切实改善老百姓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将有序开展城市更新搬迁安置,确保安置到位。《征求意见稿》指明,为妥善安置改造区域内的权利主体,广州通过复建安置资金监管、搬迁补偿协议备案等制度加强监管,规定复建安置房必须先行建设及优先投入使用。同时,为确保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征求意见稿》设计了相关制度,将争议纠纷解决方式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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