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出让条件还规定,竞买人竞得一年内,须在前海深港合作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或区域性运营总部,到2015年实现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项目建成后两年内,年度纳税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与前海管理局签订本宗地《产业发展协议书》。这意味着如果说前两宗商业用地仍具有商用性,这一地块则明显设定为总部开发区模式。
由于这一地块价格定位清晰,自用面积太大,对房企的吸引力远不如前两宗地。在结果公布之前,同致行产业地产研究中心总经理张广军分析,一些习惯以拍卖方式拿地的港企都有可能会去,比如嘉里建设、新鸿基、新世界、香港建设。一位知情人士也曾在拍卖前透露:“目前得知,佳兆业、花样年、中航、卓越对第三宗地是没有意向。华润和莱蒙可能会参与。如果便宜,不排除和黄。嘉里建设的可能性最大,或在前海设置不动产投融资总部,方便境外地产资金进入内地。”
对于前海这块“香馍馍”,很多开发商都想分一杯羹。作为深港合作区的前海,第三宗地块的出让条件可以说是为港资房企度身定做,暗示了前海的发展趋势与走向。最终结果在意料之中,由华润置地拿下了前海首批出让土地,也表明了前海的野心。这一特区中的特区获得近4000亿元的总建设投资,将采取“三区两带”的城市规划结构,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区域中心和现代国际化滨海城市中心。这一次土地拍卖,无疑助推了前海深港合作区建设的进程。
房掌柜了解到,在未来这三宗地上,将矗立起至少3幢建筑高度在3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两幢高星级酒店,而上述标杆性的地块地价已经创深圳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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