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进行时
报警
2013年5月,楼下大妈广场舞扰民,黄芸多次协商未果后,愤而报警,警方要其找环保部门鉴定。
起诉
2013年10月31日,半年内多次投诉,打报告,申请行政复议无果后,黄芸向法院起诉警方。
胜诉
2014年4月,法院认定长沙岳麓公安分局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其对报案作出处理。
在长沙市岳麓区广厦新苑小区,楼下广场舞扰民,业主黄芸(化名)直接拨打了110报警。由于迟迟未得到处理结果,她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告上法庭,理由是“未依法履行职责”。近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宣判此案,责令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对黄芸的报案作出处理。
广场舞受扰,她拨110报警
黄芸家紧邻广厦路,一入夜,广场舞队就在其南面的窗下“套马杆”、“走天涯”。2013年初,她找到舞蹈队商谈,恳请大妈换个地儿跳。然而,大妈们都不想挪地儿。
不久,她再次找到舞蹈队协商,依旧无果。
2013年5月2日晚8时许,伴着楼下的“咚锵咚咚锵”,黄芸拿起了电话,拨打了110报警。
当晚9点,望城坡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当时,广场舞已接近尾声。
次日,黄芸亲自前往派出所。民警递来一张接处警案(事)件登记表,上面写着“建议去环保部门申请鉴定”。
对于这一建议,在报警前就查看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黄芸表示不服,“噪音扰民就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
打报告找社区,申请行政复议
报警以后,黄芸又多次找到派出所、街道、社区,希望总有个部门能管管这事儿。可大妈们舞蹈依旧,无日安宁。
2013年6月18日,黄芸向望城坡派出所提交了一份报告——《对生活噪声污染报警受理后处置问题的异议,请求书面回复的报告》。
报告打过去后,大妈仍在,黄芸又写了一封公开信——《因报警2月无果,拟于7月2日采取以“污”治污特别行动》,“民警给我发口头警告,如实施将按治安管理法处理。”
8月5日,她投诉至长沙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岳麓区望城坡派出所公安民警接出警历时3月无果,行政执法不作为。”
2022-02-1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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