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27日,还戴着“国家级贫困县”帽子的浏阳,敲响了全省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第一锣——选择急待改造拓宽的圭斋东路,对两旁繁华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1992年,浏阳敲响湖南省国有土地出让拍卖第一锣。市国土资源局供图
从“三湘第一锣”到“土改领跑者”
1992年大事记
1月18日浏阳县委、县政府召开“科教兴县大会”,会议通过《科教兴县实施方案》。
2月1日全县最大的乡办水电站——白沙乡磨刀坑水电站第一期工程建成并网发电。
6月1日全县粮食市场开放,境内首家米市在城区挂牌营业。11月1日,全面放开粮食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10月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化经营机制条例》动员大会。
1992年4月27日,还戴着“国家级贫困县”帽子的浏阳,敲响了全省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第一锣——选择急待改造拓宽的圭斋东路,对两旁繁华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大量的社会资金流向圭斋路,到1992年底,一条长1700米、宽30米的城市大道横卧而出。
“三湘第一锣”拉开了浏阳持续、快速发展的新篇章。自此,浏阳先后在北正南路、滨河北路、人民路、新文路步行街、民俗文化仿古步行街及大瑶、镇头等28个乡镇实行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最大限度地释放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红利,推动了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
如今,作为国家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区,浏阳秉承“敢为人先”精神,继续在土地改革的大道上阔步前行,走出了一条“浏阳路径”。
敲响土地拍卖“三湘第一锣”
上世纪90年代初期,浏阳开始大规模铺开城市建设。在建设初期,浏阳沿用政府包揽的老办法,城建项目四面开花,这让市财政状况一度吃紧。由于资金问题,许多项目迟迟开不了工,已开工项目又因资金不到位进展十分缓慢。
“穷则思变,当时沿海地区进行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浏阳派人去试点地区进行了考察学习,在同年就进行了大胆尝试。”翻开厚厚的一本资料汇编,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黎成红回忆道。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的暂行条例》,在全国开展市域内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动国有土地由无偿使用向有偿转变,由无限期使用向有期限使用转变,由隐形、非法流动向依法、公开流动转变。
这份来自国务院的暂行条例,成为了浏阳启动改革的有力支撑。“1992年年初,县国土管理局正式启动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在黎成红记忆中,全局上下都为顺利推进改革而忙碌着,清理整顿城区土地、强化土地法规监察的同时,还结合浏阳实际着手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
1992年4月27日上午9时许,县政府八楼会议室里,坐满了省内外60多家企事业单位代表和个人,一场史无前例的拍卖竞买会在这里举行。公开拍卖的是圭斋东路两旁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当”,随着锣槌落下,首例拍卖——圭斋东路一宗315平方米的土地,被新华书店以42.68万元的总价买下,获得50年的土地使用权。
此次拍卖共出让土地14宗,面积4889.48平方米,收取出让金586.4万元。当年5月30日,浏阳组织了第二轮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土地9宗,面积1301平方米,最高成交价每平方米1455元。
大量社会资本让圭斋东路得以成功开发,在省内外造成了轰动,获得湖南省国土管理局的高度评价:“浏阳拍卖出让的第一锣,唤醒了沉睡的三湘大地,震动了各级领导和群众,敲开了土地财政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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